|
本报记者 陈永君为您报道国家近期出台车船税新规定之后,甘肃境内的车船税如何收取?何时缴纳?如何缴纳……诸多问题尤令有车一族及单位车管部门、营运车主关心。昨日,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,《甘肃省车船税实施办法》已正式出台,据其规定,我省车船税年税额标准较前提高,包括电车在内载客汽车年税额最高限为600元。
2007年已缴车船税次年补差额
依据国务院规定,从今年1月1日起各地开始调整税额标准。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,新的税额标准比原来大幅提高,在此之前,我省将税目单纯地划分为客车和货车等类型,客车年税额180元,货车按每吨36元计税。新标准在税目上更加细化,根据不同车型确定不同税额,客车年税额最高上限为600元。由于车船税是按年征收,所以《甘肃省车船税实施办法》出台后,今年的车船税按新标准征收。已缴纳了2007年车船税的,次年缴纳时须凭票据补缴今年的差额。依据新标准,私家小轿车每年的税额增加到360元,比原来多出一倍。
公交出租都缴车船税
车船税如何收取?《办法》规定,车船税主要采取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,地方税务机关检查、监督的方式征收。纳税人在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,由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机构代扣代缴。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,纳税期限为纳税人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当日。在省内使用的车船,纳税地点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办理地。
(本文来源:西部商报 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