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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十一月是萧邦的十一月,大街小巷都是周杰伦的声音。
打电话给他。
彩铃。“一件黑色毛衣,两个人的回忆……”
“我在你身后。”年轻男孩子陌生而好听的声音。
我回过头,看到他冲我扬扬手机,挂掉,走过来。
似笑非笑的样子。似曾相识。瞬间的恍惚。
如果我说这个世上真的有缘分二字,你相信吗?
“你不冷吗?”一阵风吹过。我问。
他摇头。
我看看自己身上厚厚的大衣,再看看他,一件黑色毛衣,一件白色连帽外套。单薄的让我怀疑他是不是走错了季节。
时空之门。他就这么轻轻的,从另一个季节另一段时间另一个故事里走出来。
约了他是一起去换十一月的萧邦的CD,某移动运营商给客户的所谓优惠活动。
从一个营业厅跑到另一个营业厅,终于拿到手.两张CD,算来还不够路费。
“拆开看看吧。”我说。
他点头,打开外包装,手指滑过封面上的曲目,在黑色毛衣上停了一下。他有着一双修长漂亮的手,是我所见过的男孩子里手最漂亮的一个。
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句歌词:手在键盘敲很轻。
这样的手,是应该用来敲键盘的。钢琴,或者电脑。
而我,在见到他之前,从未想象过在屏幕那一边的跟我聊天的是这样的一个人,打字的是这样的一双手。
很多事情,网上与网下,想象与现实,都有着太多的不同。
回去的时候,地铁车厢里罕见的空荡,居然有位子可以坐。他拿出MP3来,犹豫了一下,示意我要不要听。
我接过耳机戴上,周杰伦在反反复复的一直唱:“一件黑色毛衣,两个人的回忆……”
“换一首好么?”我终于忍不住说。
“只有这一首。”他说。微低着头,不看我。
他不是习惯看着别人眼睛说话的人。仅仅相处半日,我便觉得。
1,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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